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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应该如何答辩与应诉?

核心提示:不愿意离婚对方就去法院起诉离婚,作为另一方应该如何积极应诉呢?接下来有关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的相关内容由小编为您介绍!

网友咨询:答辩状和应诉我是被告该怎么样做

答辩状和应诉我是被告该怎么样做

婚姻帮律师解答:

建议您根据原告诉状中所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并且准备好应诉的相关证据材料。

相关知识介绍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小编结语:答辩就是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做出答复。离婚的答辩分几种情况,一是关于是否同意离婚?不同意离婚的话答辩重点就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如果同意离婚就财产或抚养权有异议,就针对这两点做出答辩。具体应诉及开庭技巧等就需要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你应诉,以便更好达到诉讼目的。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诉讼  应诉  被告  诉讼离婚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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