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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公证应该如何办理?哪些情形不可以办理继承收养公证?

核心提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当双方不想再维持收养关系想解除关系应该怎么办?解除收养公证应该如何办理?哪些情形不可以办理继承收养公证?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解除收养公证怎么办理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养父母与成年子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公证书或收养协议书;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收养协议书或收养公证书;

(五)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应有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对共有财产分割的意见,以及是否有《收养法》第29条规定的情况,并给予必要的财产补偿。养父母提出与未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须经送养人同意。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须经养父母或养子女同意。从福利院收养的,在其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以前,养父母一般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二、不能办理解除收养公证的情形

(一)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的;

(二)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一方不同意的;

(三)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一方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丧失劳动能力并在经济方面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

(五)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其生父母死亡并无其他监护人的收养人。

网友咨询:那收养的没有收养程序与协议之类的资料,就是生母不要了,送给我家了,我们之间肯定没有血缘关系,这样的可以断绝家庭关系吗?具有法律效益的?

那收养的没有收养程序与协议之类的资料,就是生母不要了,送给我家了,我家是从小养到30岁了,我们之间肯定没有血缘关系,这样的可以断绝家庭关系吗?具有法律效益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协议或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对共有财产分割的意见,以及是否有《收养法》第29条规定的情况,并给予必要的财产补偿。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哪些情形不可以办理继承收养公证  收养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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