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和一个没离婚的男人生了个孩子,我之前并不知道他还没离婚,对方是否构成重婚?
我和一个没离婚的男人生了个孩子,我之前并不知道他还没离婚,我可以起诉他重婚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构成重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在刑法理论中,犯罪都具备四个构成要件,重婚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侵犯的客体构成要件中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重婚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破坏了婚姻法规定的最基本的制度,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故,必须用刑法来规定予以严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二、重婚罪的构成分类
1、从主体上说,按照刑法规定,重婚罪包括以下两种:
一种是已经结婚的人,在其与原结婚对象婚姻关系未解除前,又与他人结婚的;
另一种是本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明知对方有存续的婚姻而仍与其结婚的。
2、从事实婚姻上说,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名符其实的重婚,即已经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前提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另一种情况是已经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前提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重婚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破坏了婚姻法规定的最基本的制度,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故,必须用刑法来规定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