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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离婚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核心提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离婚诉讼的期限是多久?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离婚一年朵了,离婚时因为着急离婚什么都没要,现在想要自己的财产怎么办?

离婚一年朵了,离婚时因为着急离婚什么都没要,现在想要自己的财产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分割到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2.如果全部财产在离婚时均已经做了分割的,想要重新分割的话,胜诉机率不大。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

《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四、离婚诉讼的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诉讼离婚  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离婚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请求损害赔偿时间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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