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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非继承人获得遗产的条件是什么?

核心提示:民法上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等的,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在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任务,具体来说,遗产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此外如果是非继承人需要获得遗产继承的权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更多遗产继承人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继承也不例外,继承中,继承人在享有继承权的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但是现实中还存在非继承人获得遗产的情况,非继承人后的遗产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是无法获得遗产的。

一、遗产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网友咨询一、请问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还有继承权吗?

甲乙夫妻二人生育子女二人,女儿先于甲乙二人死亡,其女生有一子丙,该子已年满20周岁。甲乙临终前均重病缠身,病床前仅有儿子一人尽孝。丙仅在二老病重期间偶尔探望,等二老去世后,丙要求代位继承其母应继承遗产,丙是还应继承二老遗产一半?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而且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网友咨询二、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

我想请问下,继承法中,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如果不是为了规避债务,那么儿子岂不因不赡养老人之后反而重新获得了遗产继承权继而分得遗产?那么不赡养老人的话继承权是不是又被剥夺了?那这样的话和放弃继承因而不赡养的结果不是一样了么?有什么区别么?老人无债务有遗产,儿子以放弃继承为由不赡养最终遗产应该怎样分?老人无妻子,另有2个 女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赡养老人是义务,与是否继承老人的遗产无关。放弃继承不能够作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非继承人获得遗产要满足哪些条件

由被继承人供养的非继承人可分得遗产的人依法要求分得遗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本人必须缺乏劳动能力。即出年龄、身体机能等所限.不能凭劳动获取生活资料的如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者残疾人等。

(2)本人必须没有生活来源。这里的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没有生活上的经济收入,如果本人虽然缺乏劳动能力,但还有房屋出租、或各种证券利息、投资人股的收入,或者有他人提供的稳定生活费用等,就不能认为是没有生活来源。

(3)本人必须是依靠被继承人生前的扶养。被继承人对可分得遗产的人的扶养,直接参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例如,寄养是将自己的子女等亲属,交给其他亲同、朋友等,暂时由其抚养教育、照料生活.经过—定时期再领回的行为。寄养通常是有偿的.谈不上“没有生活来源”,但如果被寄养的来成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或老年人等确实符合上述条件的,即可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

要求分得遗产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全部条件,而且对于这些条件的确定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被继承人曾经扶养过的人,至被继承人死亡时已不再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或者恢复了劳动能力;或者已有了生活来源的,都不同于可分得遗产的人。

网友咨询三、姑侄继承问题

姑没儿没女单身一个,侄媳妇有继承权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侄子对姑姑尽了赡养义务,姑姑立遗嘱或与侄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侄子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按照《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侄子对姑姑没有赡养义务,也不是姑姑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侄子对姑姑尽了赡养义务的,姑姑有意愿将自己的财产给侄子,可以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姑姑也可以与侄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侄子承担姑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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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已经对遗产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及非继承人获得遗产的条件有了一定了解,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赘述,更多遗产继承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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