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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解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核心提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解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赡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除了上述三方面,子女还应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义务耕种老年人的责任田,义务照管老年人的责任林和牲畜,等等。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一)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二)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三)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四)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二、如何履行赡养义务?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三、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处理?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网友咨询一: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我奶奶八十岁了,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 没有劳动能力,经济来源靠我爸妈在外打工维持,我家里也不富裕,有三个孩子, 我奶奶腿脚不方便,她的两个女儿不管她,还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些事情不应该她们管,应该是做儿子的责任,说以后不要再找她们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不管是在哪里,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就像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是一样的,是法定义务,如果不抚养的话,老人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的,履行义务的方式有多种,不仅限于与其共同居住。

网友咨询二:孙女什么情况下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我爷爷奶奶现在都八十多岁了,身体都不好,现在我父母也都六十岁左右了,也是没有经济来源,这样的话我对爷爷奶奶有赡养的义务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孙子承担赡养爷爷的法定义务,其条件有二:一是父亲已死亡或无承担赡养爷爷的能力;二是本人有承担赡养爷爷的能力。只要存在这两个条件,孙子就必须赡养爷爷,而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推脱。

网友咨询三:为什么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怎样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我刚刚结婚不久,现在工作还不是特别稳定,由于结婚的时候花了很多钱,现在手头钱很紧张,前几天我哥哥又让我拿钱赡养父母,请问我该怎么进行赡养?有什么样的义务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 保障未成年子女 受到九年义务教育 健康成长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当父母年老体衰没有能力劳动时 儿女自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需要保障父母 物质及其精神上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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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赡养老人不仅是我们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更是我们的一种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义务相关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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