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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非法同居财产应怎么分割?

核心提示: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按照有关规定,同居的财产分割应先判定是否非法同居关系。本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解答了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按照有关规定,同居的财产分割应先判定是否非法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1.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14.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案例:

关于房子,房产证上加名,亲爱的,爱我就在房子上加我的名吧!

李宇和张庭是一对热恋情侣,李宇想满足张庭的情人节愿望。因李宇已购得一处房产,女友张庭的情人节愿望竟然是要求在这套房产上加上她的名字。热恋中的李宇于是策划了情人节求婚,满足了张庭的加名愿望,但两人最终还是止步于婚姻殿堂之外。为此,张庭提出要求分割李宇房产的一半,但是李宇认为自己是为了跟张庭结婚才同意在自己的房产上加她的名,并不是要将房屋一半给张庭,并且认为该部分房屋产权属于“彩礼”,如果未结婚可以要求归还,为此,曾经的恋人闹到了法院。

【律师法律解读】

一旦分手房屋有女方一半

该房屋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其并不因恋爱或同居等的存在而转变为情侣共同财产,但因男方将个人房屋的权利人登记变更为男方和女方二人的登记,因不动产登记为物权登记,具有公示与公信力,除非男方和女方对该房屋的归属等另有原因行为的约定,否则,应视为男方将该房屋的一半份额赠与给了女方,即男方和女方为该房屋的权利人,一旦二人分手,则女方有权获得该房屋一半的财产份额。

房屋产权不符合“彩礼”基本特征!何为“彩礼”?《现代汉语词典》对其解释为:是旧俗订婚时男家送给女家的财物。由此可见,定性为彩礼的财物必须严格比照此标准。首先本案中双方并没有发生彩礼发生的必须前置程序订婚,依习俗订婚必须父母参与;并且赠送对象不是传统的女方家长辈,而是女子本人;最后其物理状态也不是习俗的货币,物品是产权。由此可见,该房屋产权不符合传统“彩礼”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不是传统习俗中的“彩礼”状态。

相恋期间的赠与可以不索还。《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现在,双方已以共有人身份办理了产权登记,虽然恋爱关系面临破裂,但依《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双方赠与已经完成,物权应该依法受到有效保护。即使分手,相恋期间的赠与也可以不返还。

【律师提示】

加名时可约定分手要返还

“感情的,归感情;物质的,归物质”,在法治社会,每个公民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法律是一种生活的艺术,民事行为可以附带条件,即双方可以约定男方同意将房屋加上女方名字,但条件是双方未来要登记结婚,否则,一旦这一条件未成就,则男方有权收回赠与房屋。当然,双方亦可在登记结婚后办理共有权人登记,这样还能节省不菲的过户费。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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