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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核心提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生活中夫妻之间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下面由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案情简介:

张(女方)、李(男方)于1988年7月27日登记结婚,2005年8月22日协议离婚。1999年,李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签订《驻京军队企业化工厂军产住房出售协议书》,购买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18号房屋,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李于2005年8月22日协议离婚,同日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北京市海淀区18号房屋归女方。

二审法院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李与张2005年8月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所签,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系双方针对离婚与否、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配等事宜综合考虑的结果,具有道德性质;该协议作为一个整体,其中各个条款彼此相关,相辅相成,撤销其中任一条款均会影响到整个离婚协议的效力。

故上述离婚协议一旦签订,无论从法律规定以及该离婚协议的本身性质而言,均不能任意予以撤销。诉讼中,李要求撤销上述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应属于签订离婚协议后的反悔行为,现因其不能证明签订该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且其主张撤销的时间也已超过了一年期的法律规定,故原审法院对李上述请求不予支持,并确认本案诉争房屋归张所有是正确的,应以维持。李上诉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判正确,应予维持。

原审法院于2015年6月判决:一、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18号的房屋归张(女方)所有;二、驳回李的诉讼请求。

重点提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鑫认为这离婚协议应该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中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其是经过法庭认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综上可以看出,小鑫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即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包括登记离婚、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2.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网友咨询: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我和老公是农村户口和公婆一起住五间房,老公有个妹妹已结婚。老公在外面钩三搭四,公婆不喜欢我,有两个女儿,大的三周半,小的二周,家里有以老公名义买的车,和合作社。都是婚后的,现在想离婚不知孩子会怎么判,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协议不成,谁先上诉有无区别,上诉费用多少?官司持续多久?谢谢本人是河北保定唐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平均分割,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孩子抚养权一般两岁以下由女方抚养,两岁到十岁看谁抚养孩子更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住房,教育程度,不改变孩子成长环境,谁更有时间照顾孩子,还要结合一起其他因素,比如双方是否有传染性疾病,是否有不生育问题的存在等。十岁以上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只要想离婚就可以提出,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带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主要针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庭或者不同意离婚,一般情况下很难一次性判决离婚,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则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情况下也能判决离婚的。

小编结语:生活中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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