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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什么?立口头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核心提示:继承法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要求等,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继承法》第17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限制,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什么,立口头遗嘱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口头遗嘱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订立口头遗嘱与其他立遗嘱的方式相比不会留下客观证据作为依据,所以其可信度也一直受到挑战。而且由于口头遗嘱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的风险,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进行查证等缺点,所以关于口头遗嘱引起的纠纷十分常见。下面我们就具体来看一下关于立口头遗嘱的相关程序和条件。

一、立口头遗嘱的程序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二、立口头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遗嘱人要以口述的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口授遗嘱。一般要用当地通用的见证人能够听懂的语言进行陈述,语言要准确明了,不能含糊不清。

对点头、摇头或手势方式表示其意思的,均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对此种情况不能按遗嘱继承,应当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对于聋哑人以手势方式来表示其意思的,而且是对在场的懂晓哑语的见证人所作的表示,应当认定为口头遗嘱。遗嘱人的口头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必须全面真实地将遗嘱人口头所述的处理其遗产的意思如实地转达给继承人或相关的部门和机关,并尽量将遗嘱人的原话表述出来。由于我国继承法没有对口头遗嘱进行书面记录和录音的要求,极易造成见证人伪造、篡改口头遗嘱的情况发生。所以,见证人伪造遗嘱人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被见证人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网友咨询一、这样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我父亲因癌症去世,在去世的前夜在打完针后,在已经不具备书写能力的情况下对我妈说财产全部给我。当时在场的有我爷爷,我父亲的朋友和我父亲的司机。现在我爷爷反悔了想要分财产。我想找我爸的朋友和司机来做口头遗嘱的证人,请问这个口头遗嘱可以成立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你父亲的朋友和你父亲的司机都符合这个条件,这个口头遗嘱是有效的。但是你能继承的财产是你父亲和你母亲共同财产中,你父亲自己的部分。也就是说还要先对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才能继承。如果你爷爷有生活来源的话,并且你爷爷还有其他子女,是可以不给你爷爷留的。

网友咨询二、口头遗嘱继承房产

我爷爷和奶奶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奶奶想把房子过户给我,爷爷去世5年了,家里父亲不同意,爷爷奶奶其他子女中立不参与。爷爷去世时只有奶奶在场,而且爷爷卧病在床1年,没法写字立遗嘱,也没有其它录音之类的条件,奶奶说爷爷说把房子给我,但是刚才看了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奶奶和我有厉害关系不行做证人,没有2个以上见证人不行,奶奶是继承人不行做证人,这样的话这遗嘱还有效么,家里周围邻居在聊天时听爷爷提起过要把房子给我,这样聊天时的话能做证明么,爷爷去世时只有奶奶在,只有这样的条件,只能和奶奶说,这样就没别的办法了么。如果不能继承的话我有什么办法从不经过父亲继承爷爷的那部分房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不成立,因为缺乏成立的有效要件。聊天的话不能作为证据。房产依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按照继承法规定,你爷爷去世之时,这套房子的二分之一应当作为你爷爷的遗产进行继承,你奶奶,你爸爸以及你爸爸的同胞兄弟姐妹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即你奶奶并不拥有你爷爷原来那套房产的所有权。你奶奶不能单独转让房产给你,须经其他所有权人一致同意方可转让给你。除非你爸爸、你爸爸的兄弟将自己的份额全部让给你奶奶。这样,你奶奶拥有了全部所有权,就可以不经过其他人同意将房产给你。

网友咨询三、口头遗嘱有效吗?

我有一个朋友,他爸爸在医院,口头承诺把房产留给他。他哥哥什么也没有,当时在场的有,他妈妈,他和他哥哥,还有一个护士,但是他哥哥先是答应了,后来他爸爸死后反悔了死不承认他爸爸的遗嘱,请问这个口头遗嘱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这个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有效,你说这种情况显然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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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口头遗嘱为非书面形式,且具有紧急性,在遗嘱人具备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条件之后,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如果当事人的危急状况得到了缓解,应及时用书面的方式把遗嘱固定下来,否则口头遗嘱就失效了。立口头遗嘱的程序和条件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立口头遗嘱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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