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前常识 > 婚前法律常识 > 常见的婚前财产协议纠纷以及解决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常见的婚前财产协议纠纷以及解决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核心提示: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婚前财产协议就是对婚姻的一个保障,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有关常见的婚前协议纠纷以及解决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常见婚前财产协议纠纷及处理

1、婚前协议中关于离婚赔偿的约定及效力。《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有了法律规定的支持,在实践中,新人在婚前或婚后做婚前财产协议以及婚内财产协议的人数越来越多。在这些协议中,绝大多数约定的内容相对于双方基本是公平的,比如,约定“婚后双方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但是,也不乏一些约定,是约定在特定条件成就时,将原属于自己的财产按协议归对方所有。比如,约定一方若提出离婚,需将原属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归属另一方,等等。从这些约定的内容上来看,似乎十分不“公平”,并且还有限制离婚自由的嫌疑。那么,这些约定有效吗?我们应如何把握这些约定内容的合法性呢?

一般来说,夫妻财产制一般有三种类型:一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财产制。约定形式,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来处理自己的个人所有财产。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内容不规避法律,也没有损害他人财产权益,并且签订时双方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的内容合法,也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就会认定协议有效。

婚前财产约定一旦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有按照约定享受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一方要求撤销或变更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因此,在处理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时,应结合自身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起草婚前财产协议,并且,协议内容是否看似“公平”不会对协议是否有效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果许多问题拿不准,建议还是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请律师代为起草。

2、婚前协议中赠与房产的约定及效力。涉及房产转让的这类婚前或婚内的财产约定,其法律性质为赠与协议。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法》第187条同时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虽然《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但失妻财产约定与夫妻离婚协议是根本不同性质的,涉及的房产所有权转移条款为赠与性质,《婚姻法》虽然并未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涉及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否则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但是,仍应受《合同法》调整。

3、婚前财产协议与附“结婚”条件生效的效力影响。我们在处理婚前赠与和婚前财产协议关系时,应注意婚前财产赠与与“婚姻缔结”的关系,注意要把婚前财产赠与给付与婚前财产协议予以区分。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附条件时才能生效。我们一定要注意区分婚前财产协议中相关条款生效的条件是否与之后婚姻关系是否缔结为条件,以防止误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4、婚前协议的格式范本

范本一:

婚前协议

甲方(男方):张某,男,汉族.1963年2月ii日出生,美国国籍,护照号码:xxxx

乙方(女方):李某,女,汉族.1966年3月11日出生,中国上海籍,住xx市xx路99异×xx号1802室。身份证号:xxxx

鉴于:甲、乙双方经自愿相识相意,并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成为合法夫妻;

鉴于:在任何一方死亡、离婚或其他情况下导致双方婚姻终止前,双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或义务做出预先描述;

鉴于:双方已经充分知晓对方的婚前财产(女方婚前财产详见本协议附件);

鉴于: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权利及订立本协议的后果;

鉴于:双方知晓且明了本协议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任何胁迫和压力。本协议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双方的意志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财产进行处理;

鉴于:本协议的订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双方在此订立协议如下:

一、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

(略)

二、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

(略)

三、债务

(略)

婚前协议范本二

一、双方婚首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略)

(二)动产:(略)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三)不动产:(略)

(四)动产:(略)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略)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购置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款

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

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谈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与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子xx市xx公证处。该公证处地址为: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二oxx年 月 日 二oxx年 月 日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前财产约定一旦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有按照约定享受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一方要求撤销或变更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因此,在处理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时,应结合自身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起草婚前财产协议,并且,协议内容是否看似“公平”不会对协议是否有效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关于婚前法律常识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纠纷  婚前财产纠纷解决办法  婚前法律常识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