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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婚姻调查中的视听资料方法有哪些?怎么进行获取视听资料?

核心提示:婚姻调查是民间调查机构或婚姻调查机构引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个婚姻现状和行为的分析调查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婚前背景调查、婚姻忠诚调查、外遇行为调查、解除婚姻、挽回婚姻、婚外情证据收集等服务内容。那现实生活中获取婚姻调查中的视听资料方法有哪些?换句话说怎么进行获取视听资料?下面由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取证的方法

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

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二、婚姻调查中的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怎样,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有警备戒心时,此类证据基本不能获得。

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网友咨询:婚姻忠诚度调查

婚姻中的一方出轨,另一方想取证,可以提供近期他们开房的时间、地点定单号等信息,可不可以通过你们取证?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证据收集是滞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证据的抓取  怎么取得离婚证据  怎么进行获取视听资料  婚姻调查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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