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导读】
贾亮和郝丽两个人是在大学谈恋爱期间就同居在一起了,后来此事被贾亮老家务农的父亲知道了,他十分的生气,认为贾亮和郝丽两个人做了犯法的事,要求他们赶紧去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立即分开,否则就要和贾亮断绝“父子关系”。真的如贾亮的父亲所说,贾亮和郝丽的做法是违法的吗?他们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吗?
【案例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未婚同居的法律问题。贾亮和郝丽的同居行为虽然不违反法律,但是他们的关系如果想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还是建议他们赶快去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这样他们才能确立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
【深度解读】
在现今这个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社会,恋爱中的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双方都没有配偶,那我国的法律是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关系的,因此未婚同居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或者双方都已经有了配偶,那他们的同居关系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如果想要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拥有稳定、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双方还是应当尽早的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是也不算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我们还应当注意: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而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都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本人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结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4、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
符合以上四点要求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补办结婚登记时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时算起。
同时,如果是一方或双方为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在补办结婚登记的时候起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日算起。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网友咨询:补办结婚证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吗
结婚证丢失 女方要起诉离婚 需要补办结婚证 男方离家出走多年 下落不明 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结婚证丢失,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一个证明,证明是夫妻关系就可以。
小编结语: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而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都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如果是一方或双方为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在补办结婚登记的时候起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