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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结婚登记程序瑕疵?怎么处理结婚登记中存在的瑕疵?

核心提示: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结婚作为男女双方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任意而为。结婚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然而,实践中常有违反结婚登记程序的事情发生。什么叫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结婚登记程序有问题怎么办?下面由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叫结婚登记程序瑕疵

(一)资料不齐全就进行登记

结婚登记时,尽管有些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但是由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格,就进行了结婚登记,这样也是不行的。

(二)婚姻当事人没有亲自到现场

婚姻法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要询问结婚当事人是否自愿结婚,征求他们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结婚登记的双方没有亲自到场,这应该是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的大问题。

(三)提交伪造的资料

有些当事人提供给婚姻登记机关的材料是伪造的,例如伪造年龄等。

(四)登记机关越权管辖

并不是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对任何人的婚姻登记申请都有权批准,但是有些婚姻登记机构,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婚姻登记也进行了操作,这是程序上的问题。

(五)冒用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登记

有些当事人通过借用他人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进行了结婚,这导致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与实际当事人不符,也给被冒用或者借用人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结婚登记程序有问题怎么办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问题(瑕疵)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认为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中确认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法定四种,除此之外,不能认定婚姻无效。

网友咨询:结婚登记前注意事项有哪些啊?

我的女朋友和我经过五年的恋爱,总算要准备结婚了,我们现在想要咨询一下,在结婚登记之前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呀?

婚姻帮律师解答:

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1] 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登记管理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⑴办理婚姻登记; ⑵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⑶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⑷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夫妻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问题(瑕疵)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认为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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