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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孩子监护权怎么办?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核心提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那么,被剥夺孩子监护权怎么办?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被剥夺孩子监护权怎么办

从以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这说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对孩子犯下的错,重获孩子的爱,也只有通过改观自己,不要做伤害孩子的事情。

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孩子的监护权,当然,前提是想要获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总的说来,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丧失抚养权的一方未必也丧失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

另外,监护人并不都是应对被监护人尽抚养义务的人。例如,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因而,不能把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混为一谈。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已达成协议的,在未出现变更抚养的法定情形及双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重大改变时,对方不同意时,一方的变更抚养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而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必须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才能得到支持。

5、自变更抚养关系规定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网友咨询:我和妻子要离婚,我和妻子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因此不能协商好,所以我决定上诉,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

我和妻子要离婚,我和妻子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因此不能协商好,所以我决定上诉,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

婚姻帮律师解答:

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 电话 代理人:某某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女 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 电话 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儿子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某某元/月; 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某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某某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已达成协议的,在未出现变更抚养的法定情形及双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重大改变时,对方不同意时,一方的变更抚养请求难以得到支持。关于监护权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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