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意义
中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异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案例聚焦】
女子抢劫后逃至异地结婚,趁怀孕投案自首求轻判. (当面咨询、备用电话:15334445488)
大冶一名90后女子,因抢劫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逃至外省后结婚怀孕,但因没领结婚证,孩子无法办理准生证。近日,这名身怀六甲的女子来投案自首。
2012年9月13日下午,因手头紧张缺钱用,大冶男青年陈某邀约朋友吴某、曹某、汪某、胡某、刘某等人预谋抢劫,一时没有找到目标。吴某的女朋友张某听闻后,于次日凌晨1时许带着陈某等一行人窜至大冶灵乡镇,对自己曾经工作过的一家休闲店进行抢劫。陈某等人持砍刀等作案工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走店老板彭某等人的现金24000元及4部手机,之后将钱财挥霍一空。
这起恶性抢劫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2013年1月份,大冶警方将曹某、刘某抓获归案,胡某、吴某等人也迫于警方的压力,于2013年3月份投案自首,一行人均因涉嫌抢劫被判刑。唯独1992年出生的张某成了漏网之鱼,被警方列为了网上逃犯。
张某作案后与男朋友分手,逃到安徽并与当地一名男子结婚。张某一直不敢告诉丈夫自己是网上逃犯,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去领取结婚证。
今年8月,张某已身怀六甲,但孩子的准生证一直办不下来。张某听人说怀孕后不会被关押,便于8月12日瞒着丈夫到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人性化处理,对其依法施以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本案中张某虽未被收押进看守所,但刑事法律程序仍正常运转,案件经公安机关、检察院到法院后,法院会对其作出相应判决。判决生效后,将由张某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她可能不用入狱,但等到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例如孕期结束哺乳期满或怀孕终止),如果她的刑期未满,仍要对她进行收监。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异地情侣在进行结婚登记时,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