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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核心提示:根据统计,继承纠纷逐年增多,尤其是近几年,出现过多起名人继承纠纷案件,并且都是社会影响极大的继承纠纷案件,导致公民在继承问题上的重视程度增加了不少。产生这些纠纷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常见的就是因为遗嘱人所立遗嘱无效。那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2、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网友咨询:遗嘱必须公正才有效吗

遗嘱必须公正才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遗嘱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五种方式。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不能打印,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 代书遗嘱需要有立遗嘱人、写遗嘱人以及两个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以上的见证人签字。录音遗嘱用现代电子手段留下被继承人口头表达的遗嘱内容,须见证人证明录单内容并妥善保管,以免被篡改、丢失等。口头遗嘱在特定情况即被继承人生命垂危和其他危急情况下使用。由于证据力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对见证人资格也有严格要求。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关于遗嘱继承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遗嘱无效  遗嘱无效的情形  遗嘱生效的条件  遗嘱继承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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