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福佑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21黄福佑律师回答
1、抚养权:子女不足两周岁,考虑到孩子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3、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一方抚养孩子,对方支付其抚养费。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1、如果您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要举证证明您抚养孩子的优越条件并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有固定的居所,文化程度及修养并无不良奢好,父母都可以协抚养等;收入只是考虑因素之一,孩子一直由您带,受到母亲的时常关爱和照顾,孩子归您的抚养权比较大。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1、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男方在上海居住满一年可以在上海起诉,否则只能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1、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一方抚养孩子,对方支付其抚养费。
2、抚养费支付方式:(1)定期给付;(2)一次性给付,对方有负担能力,并希望一次解决婚姻问题的。
3、抚养费支付标准: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如果对方暂时没有收入,无法支付抚养费,其孩子在未满18周岁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要求父或母支付其应当给的抚养费。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男方只有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婚内财产约定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一方抚养孩子,对方支付其抚养费。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虽然离婚了,但还是住在一起生活可以不交。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不撤诉,让法院判决,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等半年后再起诉离婚,只要您坚持离婚,法院最终会判离婚的。
2016.05.20黄福佑律师回答
不能处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