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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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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1410053232执业机构:广东恒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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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雷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59****4789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可以具体描述一下问题,如果是离婚,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小孩抚养权归属按照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确定。

  • 咨询者:135****7243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准备好离婚协议,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咨询者:150****9967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打你父母可以让你父母直接报警,给你父母造成伤害,可以让你父母主张赔偿。一般离婚起诉两次就会判离,就不知道你说的多次诉讼都是什么诉讼。

  • 咨询者:134****0813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咨询者:136****9353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关于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根据该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车辆,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但若受让人是善意第三人且有偿取得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认定转让行为有效。可见,一方擅自转让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这其中涉及买卖双方的动机问题,还涉及到财产的大小问题。

    在法律上,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第三人。”根据以上规定,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或车辆等重大财产,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的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也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时,第三人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因此,处理像房屋、车辆之类的重大财产,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第三人,那么该转让的行为是有效的。
    所以要看房屋是否有过户,对方是否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其买受房屋是否是善意。

  • 咨询者:188****9949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

  • 咨询者:139****5925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部分有效,当事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分得的财产,复婚后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了。 王律师:离婚时签订的协议书复婚时仍有效,离婚协议约定的归你的财产,复婚时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抚养权的约定就当然归于无效了。

  • 咨询者:158****4850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财产一般应当平均分割,如果你老公有出轨行为,你还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

  • 咨询者:182****7314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准备好诉讼材料,直接去法院起诉,。

  • 咨询者:187****2926

    2016.04.19肖雷律师回答

    这种情况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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