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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刚律师

[山东 - 济南]
帮助人数:1人 电话咨询:15588832716
执业证号:13701199810423611执业机构:山东和翔律师 事务所
李德刚律师简介

李德刚律师:山东和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9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在20年的法律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为客户解决了大量的民事及经济纠纷,维护了客户的权益。现依托律所的团队优势,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个体情况,为客户提供最恰当的、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实现客户与律师的无障碍沟通,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在此期待着您的信任与合作,愿我们的服务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满意。[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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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刚律师解答的咨询+More

  • 咨询者:152****4012

    2016.04.01

    第一,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问题时,会综合双方的条件,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工作情况、孩子先前的生活习惯、双方父母情况等,第二,如果双方均没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均可以再生育,司法实践中,孩子如果是女孩,且女方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孩子如果是男孩,由于孩子尚小,如果女方具有抚养条件,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也较大,但,男方如坚持要孩子,且抚养的条件优于女方,男方也完全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总之,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分析,根据你提供简单信息,暂时作以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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