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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俊斌律师

[河南-濮阳]帮助人数:230人 电话咨询:13323930049
执业证号:14105201410739799执业机构: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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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俊斌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53****0173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1、家暴、出轨都属于法定过错,依法在分财产时部分或少分,造成伤害的,还可以索要赔偿。
    2、2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2-10岁考虑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孩子意愿判决,10岁以上尊重孩子的选择。
    3、建议你在他实施家暴时,报警,警察会帮你固定证据。
    4、有外遇,也需要取证,建议你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取证,如实在取不到,就以家暴起诉也可以。
    5、如你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在6个月以后男方再次起诉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 咨询者:185****5546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没有你的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咨询者:152****9116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你好!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元部分 5%~6%
    元—元部分 4%~5%
    元—元部分 3%~4%

  • 咨询者:189****5568

    2016.05.15温俊斌律师回答

    1、孩子已满两岁,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和孩子愿意跟谁等情况判决。
    2、财产:
    (1)2009年女方婚前按揭贷款购房一套.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2016年3月婚后男女共同贷款按揭购房一套、2015年婚后男方按揭贷款购车一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时平分。

  • 咨询者:157****7313

    2016.05.15温俊斌律师回答

    1、如不同意离婚,男方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一般判决不离婚,但6个月以后,男方再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2、没有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3、婚后还款2万多,如果是替父母还债,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可以要求他的父母归还,如果是婚内借父母的,又还了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 咨询者:159****1913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1、2岁以内孩子随母亲。
    2、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
    3、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根据子女需要、父母承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而定。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抚养费金额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4、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 咨询者:150****4957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1、女方起诉离婚,如你不同意,法院第一次会判不离婚,但6个月后女方再起诉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2、2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
    3、彩礼问题。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要回彩礼。你的情况很难要回,看看是不是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一条,如符合,就可以要回财产。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 咨询者:137****7799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1、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2、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法院判决不离婚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3、财产。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依法平分。

  • 咨询者:131****9427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1、到对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起诉材料:离婚起诉状;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3、起诉书,给你一个范本吧,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起诉书范文2016

      原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房子的具体地址)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 咨询者:138****7272

    2016.05.16温俊斌律师回答

    1、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婚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2、你出轨,具有法定过错,依法在分割财产时,部分或少分财产。
    3、你可以多给女方财产,如果能协议离婚,签订了协议,当日就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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