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福佑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可以在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案件。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如果对方同意,协议可以更改。如果对方不同意更改,您可以在未分割的财产上多主张其份额弥补。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您可以收集相关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抚养方拒不配合非抚养方行使探望权的,非抚养方可以提出探望权之诉。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离婚案件双方均要到场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一次性给付,对方有负担能力,并希望一次解决婚姻问题的。
2016.05.23黄福佑律师回答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