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福佑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01黄福佑律师回答
夫妻和为贵,如果双方存在感情不和,可以考虑离婚。
2016.06.01黄福佑律师回答
房子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您父母有权要求返还借款,孩子的抚养权您可以争取,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可以查到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1、您虽在家带孩子,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您有权平分;
2、另一方面,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夫妻有扶养的法定义务,实在是过不下去,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6.05.31黄福佑律师回答
一方抚养孩子,对方支付其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对方执意不给,您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