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28李晶律师回答
按下列程序起诉离婚:
你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在起诉状中,重点写明男方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立案后,按照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男方外遇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
房产如果买在婚后,且没有作过夫妻财产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是: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竞价取得;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当然,你可以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多分财产,还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2016.05.28李晶律师回答
一、女方提出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只有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
起诉方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二、离婚财产分割:只要是婚后收入、购置财产,只要没有进行过财产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分是谁购置,离婚时都要进行分割。
三、子女抚养的原则是:
孩子归谁抚养主要考虑孩子归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直接抚养子女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
2016.05.28李晶律师回答
如果你认为你丈夫多次动手打人的行为已导致你们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你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采取诉讼离婚程序是:
你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你在起诉状中,要重点写明你丈夫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且该行为已造成你们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同时要提供他对你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医院病历、证明、邻居证明或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等等,只要法院认定他又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是会判决离婚的。
即使因你证据不充分第一次起诉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6个月后,你还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希望为的解答对你有所帮。
2016.05.28李晶律师回答
如果你认为你们的感情已彻底破裂,想要离婚的话,可采取协议或诉讼的方式。
2016.05.28李晶律师回答
你好,对你咨询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起诉方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二、子女分配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子女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子女方,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
2016.05.27李晶律师回答
他不同意离婚,你认为夫妻感情以彻底破裂,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和他离婚。起诉的程序是:
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起诉时,如果你们没有财产和孩子,你只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对方不同意离法院也可以判离:(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如果你证明不了以上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不大。第一次判不离的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你可以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
2016.05.27李晶律师回答
注意收集他出轨的证据,证据充分后,向法院起诉,以他有过错为由要求多分或全分财产,同时主张赔偿。
2016.05.27李晶律师回答
你可以可起诉要回孩子,因为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不尽对孩子的法定监护义务,对孩子的成长明显不利,所以你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2016.05.27李晶律师回答
孩子原则归女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体现照顾女方、抚养子女方的原则。保证书不能作为以后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但可以作为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起到一定的作用。
2016.05.27李晶律师回答
婚后取得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进行过财产约定,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8万元钱应当进行分割。如果你有实际困难,可和对方协商,让他多给你一些或全给了你。如果他不同意,那你可以起诉,以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方、有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