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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

[山西-太原]帮助人数:324人 电话咨询:13934591896
执业证号:11401200111489167执业机构: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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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52****4990

    2016.05.16李晶律师回答

    十岁以上的孩子归谁抚养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两个孩子一般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 咨询者:159****1913

    2016.05.16李晶律师回答

    离婚子女抚养,叫你们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判归母亲抚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咨询者:158****6172

    2016.05.16李晶律师回答

    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离婚,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才可以认被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经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所以,你要离婚,只有分居的事实还不行,必须证明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

  • 咨询者:150****4957

    2016.05.16李晶律师回答

    一、关于小孩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小孩,处于哺乳期内子女,原则上归母亲抚养,你想要回小孩,只有两种情况有可能:
    1、你有证据证明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二、关于彩礼
    有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你们已领取了结婚证且已共同生活,你又无法证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绝对困难的,应当是不返还彩礼。
    你们婚后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即使他拿走了,也应当进行分割。

  • 咨询者:137****7799

    2016.05.16李晶律师回答

    你只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为:
    起诉方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如果你们没有子女,在诉讼中,你只要主张并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要求判决准予离婚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行了。

  • 咨询者:131****9427

    2016.05.16李晶律师回答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起诉方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起诉书的格式是:
    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单位及职业,现住址,。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单位及职业,现住址,。
    诉讼请求:
    1、请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
    3、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主要写明为何要求离婚及证明离婚原因的事实的依据。

    此致
    【】法院
    具状人:
    年 月日

  • 咨询者:138****7272

    2016.05.16李晶律师回答

    最好的办法是和女方进行协商,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让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因在离婚中,你也认可你是过错方,所以建议你以一种诚恳的态度让女方理解你、原谅你,同时在分割财产方面也多给女方一些,并给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你第二次离婚,如果达不成协议,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大,但也存在判不离的可能。所以,建议你还是和女方好好沟通。

  • 咨询者:137****1383

    2016.05.15李晶律师回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程序是:
    你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如果有以下情况,也可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法院起诉: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被告被监禁。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你可以争取的利益是:
    你可以争取的利益:要求孩子归你抚养,对方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止,并向法院提交孩子归你抚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证据;如果房子买在婚后,要求房子归你所有,但未还贷款可能也只有由你承担了。

  • 咨询者:157****8828

    2016.05.15李晶律师回答

    因为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你们不属于法定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你们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承担没有争议,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如果你们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三个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你可以就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议事项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咨询者:139****4558

    2016.05.15李晶律师回答

    如果要离婚的话,房子应当是你母亲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对方在国外,你可和其协商,让他回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他不同意离婚,或不能回来办理离婚,你可在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对子女抚养,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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