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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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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插门后孩子到底跟谁姓? 婚姻法:随父母姓都可
作者: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6-03-30 15:57:23
 走进婚姻登记处,有的夫妻已经很平静,想必已经闹腾了很长时间。也有少数夫妻,是一时冲动,走进登记处的时候还在气头上。沾化区的王伟(化名)和张梅(化名)就属于后一种情况,走进沾化区婚姻登记处,把证件往桌子上一摔,同时气愤地甩出两个字:离婚

  工作人员问其为什么要离婚,两人先是相互瞥了一眼,然后便陷入了沉默,谁都不想开口了。到底是为什么离婚?工作人员再次发问,王伟才说是因为孩子姓什么而闹别扭。王伟今年36岁,因为家庭贫困而耽误了婚姻,直到2010年经朋友介绍才找到了比他小4岁的女友,也就是张梅。谈了一段时间,两人相处比较融洽,于是开始谈婚论嫁。这时候,张梅提出让王伟做上门女婿。王伟考虑到自己的家庭情况,便同意了,并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了。

  婚后一年,女儿出生了,张梅一家坚持让孩子随母姓。“我家条件不好,房子什么的都是女方置办的,什么都得依靠女方。虽然不甘心,但是没办法,和家人商量了一下,就同意了。”王伟说,两人开始闹矛盾是从第二个孩子出生开始的。

  就在去年,两人的儿子出生了,孩子的姓名是必须商定的问题。王伟和张梅商量,希望这次依着自己,让儿子随父姓,却遭到了张梅的拒绝。王伟说,经过几年的发展,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不想再那么软弱了,所以这次不想再妥协了,要坚持到底。“他这几年自己做生意,确实是赚了点钱,翅膀硬了,忘了当初我们家对他的帮助,忘恩负义!自己有钱了,对我也变心了,无情无义!”张梅说,两个人的矛盾慢慢演变成了两个家庭的矛盾,后来,王伟索性不回家住了。分居期间,两家仍是互不相让,张梅说,觉得两人的感情几乎要耗尽了,最终提出了离婚。在气头上的王伟,立马答应,第二天两人便来到了婚姻登记处。

  虽说已经到了婚姻登记处,但子女抚养问题两人并没有商量好。当着工作人员的面,两人又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起来。两人都想要抚养孩子,互不相让,最终也没能达成一致。工作人员认为,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太大问题,焦点就在孩子的姓氏选择上,因此劝他们回家再好好商量一下。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中国的传统婚姻观念里,应该是女方随男方生活。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男方到女方家生活在现代社会也是很普遍的事情,但不论是哪种方式,都属于一种结婚后的生活方式,二者都应该受《婚姻法》约束。《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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