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金明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07韩金明律师回答
如果你精神病较为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是不适宜离婚的。儿子抚养一般至十八岁成年,如求学等不能独立生活需抚养视情况再分担抚养费。财产分割,如不适宜离婚而双方同意离婚,此时女方对你的扶养义务并未结束,法院应当考虑你的生活来源作出对你有利的判决
2016.04.29韩金明律师回答
如果女方经济条件好,你可以考虑要求赔偿。如不好就算能主张也不现实。
2016.04.28韩金明律师回答
离婚本应分居,强制生活在一起就侵权了。你可以考虑这些权利,住宅不受侵犯、性自由不受侵犯、身体健康权不受侵犯。以上权利侵犯到一定程度是构成刑事犯罪的。你可以报案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2016.04.26韩金明律师回答
子女归宿应解释成由谁扶养。一般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结合男女各方的各项条件及当地的生活条件确定,二周岁之内跟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孩子有选择权,不与过错方生活。当然不排除男女双方协商确定
2016.04.20韩金明律师回答
离婚过错方需赔偿婚姻法规定情形的精神损失费。
名誉损失你需另案主张
2016.04.14韩金明律师回答
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能做好对方工作的,二个途径都快的
2016.04.14韩金明律师回答
离婚要看请求范围是否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且有否过错赔偿。一般收费在10000元以内,涉及以上因素综合加费。